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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景峰: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2026-06-10 21:14:07 来源:证券之星


(资料图片)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 景峰        公告编号:2026-059         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于 2026 年 6 月 11 日(星期四)停牌一天,并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股票简称由“ST 景峰”变更为“景峰医药”,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908”,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更为 10%。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涨跌幅、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以及股票停复牌起始日一天,并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涨跌幅限制由 5%变更为 10%。??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对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公司 2021、2022及 2023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七)项的规定,自 2024 年 5 月 6 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大信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出具了《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事项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并于 2025 年 4 月及《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四)项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2025 年 6 月 16 日,该项其他风险警示被撤销。因公司 2022、2023 及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继续触及《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三、公司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大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5 年度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6〕第 1-03104 号)和《关于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持续经营事项段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6〕第 1-03136 号),确认公司审计报告涉及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已消除。公司目前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七)项所列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满足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此外,经对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已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鉴于此,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 9.8.7 条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6〕第 11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逐个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于 2026 年 6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  四、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核准情况  公司关于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于 2026 年 6 月 11 日(星期四)停牌一天,并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股票简称由“ST 景峰”变更为“景峰医药”,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908”,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更为 10%。  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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